法院庭审进校园 让法制教育更生动
2015年12月22日下午,我校邀请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到我校举行公开庭审活动,给2015级学生代表上了一堂极富教育意义、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课。
下午15时许,随着审判长一声“押被告人到庭”,被告人雷某被法警带进了我校1-111教室。现场气氛庄严肃穆,庭审严格按照法院案件审判的程序进行,全场师生都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该案被告人雷某伙同他人驾驶无牌照摩托车抢夺梁某(女)一部华为手机。由于梁某反抗,雷某等人暴力拉扯并加速离开,致使梁某拖地滑行,身体受到轻微伤害,抢夺案升级为抢劫案。经琼山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手机价值400余元。从法庭调查开始,经过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合议等审判环节后,法庭当场进行了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被告人雷某犯抢劫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判决结果一出,现场一片哗然。“四百块钱,就三年有期徒刑,还判处罚金3000元……”很多学生感到不可思议。活生生的案例在学生们心中深刻地印下了“法不可触”的烙印。庭审结束后,法官与学生进行了热烈的现场交流互动,学生们从庭审程序、事实认定、定罪量刑的标准以及生活中碰到的有关法律问题等方面提出了各种的疑问,胡庭长与张庭长耐心细致地一一解答,使学生对课本上的法律知识有了更加直接、生动的认知,法官们也借机教育在场的同学们要树立法律权威,对法律要有敬畏心理,告诫大家要用法律思维方式来思考和解决问题。本次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打了一剂“强心剂”。
此次法律进校园活动是思政教学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我校组织开展2015年法治宣传月的一次重要活动,深受广大师生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思政课教学部、保卫处全程协助琼山区人民区法院顺利完成了该项庭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