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于正式文件还未下发,为避免报送申报和评审材料时间过于仓促,现决定参照去年文件精神在我院组织开展申报工作,请各部门组织教师提前开展申报工作,待正式文件下发后将第一时间进行转发,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其中:学位与研究生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单列)、科学研究。
二、申报资格
(一)申请人须为我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56岁。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不能申报。
(五)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科学研究项目份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申报人只能从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
(二)严格按照《2022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进行选题,并认真填写《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4和《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活页》附件3、5。
(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鼓励向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倾斜。
(四)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各高校申报项目中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不得少于总数的60%。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鼓励吸纳相应产业(行业)兼职教师参与。
(五)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从我省高等教育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科学研究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的12大产业,鼓励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
四、资助经费
立项经费为一般项目1.5万元/项,重点项目3万元/项。
五、申请书完成时间
申报人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申请书和活页的撰写,其他相关文件及附件材料以正式发文为准。
联系人:陈老师 苏老师 65660287
附件:
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活页
4.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5.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活页
6.课题申报汇总表
产学研合作处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