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关于申报2022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具体通如下:
一、课题类别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专项课题。
二、申请人资格与申请要求
(一)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海南省工作的社科理论工作者及实际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均可作为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课题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请。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项其他课题的申请。其他人员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能参与两个课题的申请。课题负责人须征得所有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请。
(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近三年内被终止、近五年内被撤项的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有在研的省级社科规划课题(包括研究基地课题、“思政”专项课题等)未完成者(截止到2022年3月18日,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不得申请。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结项)省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的相同或相近内容申请本次课题。
(四)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8日后出生)。
(五)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它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六)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三、资助经费
重点课题4.5万元,一般课题3.5万元,青年课题2.5万元。
四、成果要求
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研究报告、系列论文或著作三种成果形式。
(一)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6个月,要求1篇2万字左右的总报告和1份3000-5000字的简要报告(研究报告通过鉴定,研究成果入编《社科课题成果参阅》后才能办理结项证书)。研究报告查重率不得高于15%(含15%)。
(二)系列论文完成时限为3至4年,要求公开发表3篇(含3篇)以上,其中:青年课题、自筹经费课题一般要求有1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一般要求有2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
(三)著作完成时限为2至3年,一般要求20万字左右(鉴定通过后才能出版,正式出版后办理结项证书)。
(四)最终成果形式如为一般性的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等,不得申请申报。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五、材料提交
请项目负责人将纸质材料(即《课题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2022年3月15日交到产学研合作处(行政楼117室),同时将《课题申请书》、《论证活页》、《汇总表》(注意表中有两个课题类别的汇总)电子版发送到hnjmkyc@hceb.edu.cn,《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
六、其它事宜
(一)申请人须在《课题申请书》中写明课题类别,比如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重点课题)等,并按相应课题的资助经费额度做好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及管理按《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2017〕1664号)执行。课题经费包干制的试点单位参照《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琼社科〔2021〕56号)来执行。
(二)学科分类包括: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等23个一级学科和教育学、艺术学。跨学科研究课题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请。
(三)课题一旦通过评审予以立项,将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最终成果形式,按通知规定的条件要求进行结题审批,请申请人填报申请书时认真研读通知。
联 系 人:15501911505(许老师);15289823420(苏老师)。
产学研合作处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