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校园新能源汽车及电动车充电桩于2022年6月1日起经试运行后进行了调试,设备运行稳定,现正式投入使用。为确保正确及安全使用充电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点位分布及数量
	
	| 类型 | 位置 | 充电口数量 | 
	
	|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 行政楼停车场 | 快充:4位 慢充:8位
 | 
	
	| 教师公寓区 电动车充电棚
 | 快充:4位 慢充:20位
 | 
	
	| 电动车充电桩 | 教师公寓区 电动车充电棚
 | 84位 | 
  二、收费方式及标准
  扫码付费,其中:新能源汽车0.61元/度,电动车0.125元/小时(未满1小时按分钟计取,充满自动断电并停止计费)。
  三、规范及安全管理
  1.充电桩车位为充电车辆专用,非充电车辆请勿占用;
  2.车辆充电时须有序停放,已完成充电的车辆请及时移位,以便后来车辆充电;
  3.为规范校园用电安全,停止教师公寓楼架空层电动车充电电源,并严禁私拉电线为车辆充电。
  4.雷雨天气请勿充电。
  四、其他
  使用过程如需帮助请联系学院后勤基建处,联系人及电话:李工65912513/18876723716
                                      后勤基建处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