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教师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请各部门按以要求组织本部门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本年度在岗全体教职工,学生、学校离退休人员、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兼课教师等所取得的署名为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的科研工作量也应列入统计。
二、统计范围
以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英文:Hainan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为完成单位(或之一)的科研项目及成果。
三、统计周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统计方式
采用线上科研平台系统(以下简称“平台”)登记上传佐证材料,线下审核材料原件相结合的方式。操作指南见附件1。
五、申报材料
(一)科研项目统计及证明材料
1.纵向科研项目,立项工作量统计需项目负责人在平台登记纵向项目,分配好项目组成员工作量贡献值,上传立项佐证材料(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书、协议书、任务书、合同书等)扫描件;结项工作量统计需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结项,上传结项佐证材料(结项报告、结题证书等)。申报工作量(参与不一定立项)省级及以上的项目,需项目负责人在平台上登记提交纵向项目申报,上传申报佐证材料(申报书、活页、汇总表等)电子版。
2.横向科研项目,立项工作量统计需项目负责人在平台登记提交横向项目,分配好项目组成员工作量贡献值,上传合同和到账凭证扫描件;结项工作量统计需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结项,上传结项佐证材料(结项确认表、结题证书等)。
3. 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工作量统计需项目负责人在平台登记提交校级项目,分配好项目组成员工作量贡献值,上传已批准立项的项目申请书;结项工作量统计需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结项,上传结项佐证材料(结项报告、结题证书等)。
所有科研项目由产学研合作处组织申报或个人自行申报后至产学研合作处建档备案、归口管理的,不需提供原件复核。如项目已存在产学研合作处前期已录入平台基础数据中,不需新增登记项目,只需在个人平台的服务大厅待办理事项中点击进去完善信息即可,避免重复登记。
(二)科研成果统计及证明材料
1.学术论文类(含艺术类专业其期刊作品):校内第一作者在平台上登记提交论文,并分配好校内其他作者工作量贡献值,上传佐证材料扫描件:(1)封面、(2)版权页、(3)目录页、(4)论文全文、(5)权威论文检索网站提供的检索页。(
学术论文类别认定见附件2)
2.SCI、SSCI、A&HCI、EI、CPCI等学术论文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等机构提供的最新信息为认定依据,需增加上传权威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SCI、SSCI论文检索报告需提供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的分区检索证明。
3.学术专著、译著、编著、公开出版教材:校内第一作者在平台上登记提交著作,填写好校内其他作者参编字数和贡献值,并上传佐证材料扫描件:(1)封面、(2)版权页、(3)有编者姓名的序言部分、(4)目录页(含编者编写章节)复印件、(5)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CIP检索页、(6)个人编写字数佐证材料(需出版社盖章)(
出版社类别认定见附件3)
4.艺术展:作者在平台上登记提交艺术作品,并上传佐证材料扫描件:(1)准确反映展览事实和主办单位级别(只认可行政部门或行政部门委托艺术类行业机构,以材料的公章为准)的参展证明;(2)照片;(3)展板;(4)展出许可等。
5.艺术画册:校内第一作者在平台上登记提交艺术作品,填写好校内其他作者完成字数(16开画册按3000字/页计算,8开画册按6000字/页计算,以此类推),并上传佐证材料扫描件:(1)封面、(2)版权页、(3)有作者姓名的序言部分、(4)目录页(含作者完成页数)复印件。
6.艺术刊物:作者在平台上登记提交艺术作品,并上传佐证材料扫描件:(1)封面、(2)版权页、(3)目录页、(4)艺术作品。
7.智库咨询:校内第一作者在平台上登记提交研究报告,并上传佐证材料扫描件:(1)研究报告或咨政建议(涉密除外);(2)党政部门采纳的文件(涉密除外);(3)各级党政办公厅(室)提供的采纳证明或领导人批示的文件。(
智库咨询级别认定见附件4)
8.专利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校内第一发明人在平台上登记提交专利申请,分配好校内其他发明人贡献值,上传佐证材料扫描件:(1)专利证书,且专利权人必须为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9.标准:校内第一制定人在平台上登记提交标准信息,分配好校内其他制定人贡献值,上传佐证材料扫描件:(1)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提供的证明;(2)参与制定的标准全文。
10.技术产品(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校内第一发明人在平台上登记提交新品种信息,分配好校内其他发明人贡献值,上传佐证材料扫描件:(1)省级归口管理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认定证书。
11.获奖成果:校内第一作者在平台上登记提交获奖信息,分配好校内其他作者贡献值,上传佐证材料扫描件: (1)当年颁发获奖证书。
(三)其他科研工作量统计及证明材料
1.高质量学术活动:参会人员需登记提交参会情况,上传佐证材料扫描件:(1)会议通知(或邀请函)、(2)主题或特邀报告证明。参加产学研合作处组织会议和二级部门组织会议情况由主办部门根据签到情况认定,不需提供佐证材料。
2.平台团队:项目负责人在平台登记提交平台团队信息,上传佐证材料:(1)各级各类党政部门批准平台、团队成立/组建的正式文件,(2)验收文件,且需要以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为依托单位,(3)成员名单和贡献值(加和不超过100%)。
3.指导学生开展科研项目:校内第一指导教师在平台登记提交指导项目信息情况,分配好其他校内指导教师贡献值,上传佐证材料:(1)指导计划、(2)学生研究成果、(3)其他结项材料。
六、统计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在本部门进行登记、汇总、初审,其他行政部门的审核在产学研合作处。
(1)教职工在平台登记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后,在个人中心科研详情中打印出2021年度内审核状态为已提交的科研信息表,将科研详情表和佐证材料原件(科研项目不需提交佐证材料原件),佐证材料按科研详情表顺序从上到下依次排放,一人一个文件袋(文件盒)提交至各部门、各单位。
(2)各部门、单位科研秘书登记提交人员名单,对照原件核对科研详情表,核对无误后,在科研详情表上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审核人签字”“二级学院公章”后,提交产学研合作处复审,原件提交产学研合作处审核后当场返还,提交人员名单和科研详情表由产学研合作处存档备案。
(二)年度内出版的论文,在考核前未能取得正式出版物的,须由杂志社提供证明,包括出版社名称(盖章)、出版字数、国内统一刊号、国际标准刊号、邮发代号等信息,科研秘书审核好录用通知,统计汇总并填写
附件5(电子稿),一并交产学研合作处进行考核。待出版物正式出版后于次年3月15日之前报产学研合作处。如出版物与原件提供证明材料有出入的,学校视情况作出必要的处理,直至以作假论处。
(三)平台中已录入的2021年以前的科研项目和成果信息,请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人)在线进行完善,按第五条申报材料要求填写项目组成员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后提交,不需再提交原件审核。平台科研信息将作为聘期考核和职称科研条件评审的重要依据。
七、网上登录平台方式
访问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主页,点击“数字校园门户”,然后点击“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初始用户名为教工号,初始密码为Hnjm@教工号)。具体可见操作手册。
八、申报及审核时间安排:
时 间 |
要 求 |
部 门 |
责任人 |
12月17日至12月23日 |
教师完成网上科研工作量信息登记,上交佐证材料原件 |
各部门 |
各在编在岗教职工 |
12月24日至12月29日(另见各部门审核安排) |
各部门、单位汇总材料并进行科研详情表和佐证材料原件初审 |
各部门/产学研合作处 |
各部门科研审核人/各部门负责人 |
12月30日至1月6日 |
产学研合作处受理并审核科研详情表、佐证材料原件和平台系统填报信息,合格在平台上予以审核通过。 |
产学研合作处 |
产学研合作处审核人/产学研合作处负责人 |
九、各部门科研审核工作人员
序号 |
部门 |
科研审核工作人员 |
1 |
产学研合作处 |
许汝言 |
2 |
产学研合作处 |
苏柳炫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陈姣 |
4 |
国际贸易学院 |
陈怡然 |
5 |
信息技术学院 |
靳向峰 |
6 |
国际教育学院 |
张秋惠子 |
7 |
财务管理学院 |
符婧 |
8 |
国际旅游学院 |
冯玥 |
9 |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
张晋霞 |
10 |
人文艺术学院 |
郭柏成 |
11 |
继续教育学院 |
史云薇 |
12 |
图书馆 |
孙敏夫 |
13 |
信息技术中心 |
周爽 |
注:行政部门人员完成系统录入后,个人即可将相关材料提交产学研合作处审核(12月17日-23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老师 15501911505
苏老师 15289823420
附件:1.
2021年科研统计系统操作指南
2.
学术期刊类别
3.
出版社类别
4.
智库咨询报告类别
5.
2021年度发表论文《录用通知》统计表
产学研合作处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