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05-05 00:00:00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各部门、各单位:
  2021年,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调整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了高等院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为最大用好政策,学院已正式向上级部门递交增加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申请,待批复后即正式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结合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用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聘用岗位和人员范围
  本次聘用岗位为学院各专业技术空缺岗位。学院在岗并符合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个人自愿申报聘任相应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学院择优聘任。
遵照省琼人社发[2013]54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9]195号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各岗位内晋升高一等级的须聘任满3年方可有资格申报。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所规定的任职年限、工作时间、岗位业绩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
  二、聘用程序和时间安排
  1.申报人员根据聘用条件,5月10日前申报
  2.相关部门认真审核材料的真实性,二级单位收齐教职工递交的申报材料后在初审的基础上报送相关部门审核盖章。教务处审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奖励等;产学研合作处审核科研论文及课题情况等;组织人事处审核学历、学位、行政奖励、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等。
  3.二级教学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和研究拟推荐名单,并将拟推荐名单和简明情况登记表在本部门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0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
  4.学院成立主要由校外专家组成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对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进行评审,形成初步聘用意见。
  5.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审批拟聘人员。
  6.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和认定。
  7.办理聘书及相关手续。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应认真填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1),纸质一式两份,申请表中相关材料需按照表格填写顺序依次提供佐证材料(要求装订成册,并列有目录)两份。有关材料、证书原件依据有关部门查核要求提供原件。
  2.各二级部门要组织做好本部门符合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自愿申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收齐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认真填写《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汇总表》(附件2),公示后及时将社保材料按照汇总表顺序报送组织人事处。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关系教职工切实利益,请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材料视为不申报。
  联系人:陈苏、羊焕静
  联系电话: 65732061
  特此通知。

  
附件:1.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申请表
2.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汇总表(A3打印)



                                           组织人事处
                                          2021年4月30日
友情链接
腾讯新闻 中国新闻网 搜狗 新浪 CMS系统 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