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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9-08-29 00:00:00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惯例,省教育厅启动各直属预算单位年度预算编制时间预计9月初进行。为全面做好学院2020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确保预算编制按时按质完成,现就如何做好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安排主要原则
  2020年预算安排在保证人员支出、公用经费及经常性项目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学生资助补助资金、教育教学管理、教师队伍建设资金等。
  二、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要求收集大量基础材料,如9月份工作表、人员编制文件、学生人数统计表等(详见附件1),请有材料报送的部门、单位于9月5日前报送到计划财务处王传东处。
  三、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一)政策要点及相关要求
  1.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各类项目(包含学生资助资金)均要设定绩效目标,以便项目执行结束后依据规定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基本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完成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和概算后,同步报送财政项目库,及时开展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按规定开展预算评审。
  3.新建、改建、扩建或者运行维护的信息化项目,应当按省工信厅要求申报,经评估后纳入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未纳入年度计划信息化项目省财政将不安排年度预算资金,若有要纳入2020年预算的信息化项目,请网络信息中心及时与省电教馆沟通上报,省财政厅将根据省工信厅信息化建设计划清单安排预算资金。
  4.1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类、修缮类、设备采购项目(包括新增信息化运维和建设更新项目),均需报送省财政预算评中心进行预算评审。
  5.切实落实“先谋好事,再考虑资金”的要求。各部门、各单
位要根据教学、实训及管理的需要,在编制2020年项目的同时,还要着手提前谋划好2021、2022年项目规划,把前期工作做足、做细、做到位、做完整(包括方案是否成熟、是否经校内审计审核及行政审批、立项及预算评审等手续与程序)。管理部门要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做到“项目等资金”,做好项目入库筛选、分类排序等工作。
  6.所有上报的经常性项目,如设备(装备)购置与运行维护项目、设施维护与改造项目、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学生事务管理项目等等,需同时上报3年支出预算(即2020-2022年)。
  (二)任务分解
  1.每一个项目预算上报计划财务处时,需填列项目申报书(如需空表电子版请到王传东处拷贝)。
  2.属于电脑设备、多媒体设备、其他仪器设备购置、办公家具、信息化与软件系统,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实训室等项目及其他服务类项目,需先向实训中心上报,实训中心汇总后上报计划财务处。
  3.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基建等项目,需先向后勤处上报,后勤处汇总后上报计划财务处。
  4.图书资源购置项目可直接上报计划财务处。
  5.学生奖助学金、捐赠等项目可直接上报计划财务处。
  6.海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所项目可直接上报计划财务处。
  7.在2020年开支的外来创收资金,请与计划财务处沟通上报预算。
  (三)项目材料上报时间
  请有项目的部门、单位于9月11日前上报计划财务处王传东处。

  附件:1.预算编制基本支出材料清单
     2.预算评审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计划财务处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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