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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9-04-12 00:00:00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评选表彰第七届全省道德模范暨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的通知》(琼教思政〔2019〕16号)文件,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军区《关于评选表彰第七届全省道德模范暨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的通知》(琼文明办〔2019〕4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开展评选学校第七届全省道德模范候选人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推出一批作出贡献大、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亿万群众的生动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以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评选奖项
  评选奖项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各单位限分别推荐1名,且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三、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按照省文明委《关于海南省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1.全省道德模范的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绩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全省道德规范的分类标准:
  全省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全省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拥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全省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全省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全省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3.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选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全省道德模范评选。
  四、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推荐评选“身边好人”,形成常态机制,为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打下扎实群众基础。对各级“身边好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感动海南人物”“最美人物”可优先推荐。
  2.要按照评选奖项类别:“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分别从在职教职工中报送本单位的1名模范候选人,不可多报。如条件不足,可某个类别模范候选人空项不推选。
  3.报送时间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请于4月14日下午18:00前,通过电子邮箱将本单位各奖项类别模范候选人推选名单发送到宣传统战部。电子邮箱:hjmxctzb@163.com,联系人:史老师。

  附件: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评选表彰第七届全省道德模范暨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的通知(琼教思政〔2019〕16号)


                          宣传统战部
                            2019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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