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要求,现组织我院全体职工做好2019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学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附件4、附件5、附件6),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附件1,共有6个表)、《个人信息表》(附件2)。
二、请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专人收集以上材料,并及时通知教职工,统一汇总后,形成汇总名单(附件3)。于2019年1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61492900@qq.com邮箱,纸质版报送至组织人事处(行政楼309室)。
三、报送要求:
(一)个人填报
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附件1)请规范的文件命名,如:部门、单位全称+员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附件1)纸质版需本人签字按手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6页都需按此要求)。
3.《 个人信息表》(附件2)中,带“*”项不能为空,必须填写完整。
(二)部门、单位填报
1.将收集本部门、单位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附件1)电子表打包,打包文件命名为:部门、单位全称+人数。
2. 《 个人信息表》(附件2)以部门为单位,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单位(部门)全称+人数。
3.《部门(单位)上交情况汇总表》(附件3),提交纸质版,并加盖部门公章。
四、填报电子模板重要提示:
1.不要修改、删除和调整电子模板的字段及字段格式。
2.填写电子模板时请仔细阅读相关的说明和提示。
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12460000428201110J。
联 系 人: 陈苏 梁姗姗
联系电话:65913136 65910863
附件:1.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2.
个人信息表
3.
部门(单位)上交情况汇总表
4.
电子模版填写常见问题
5.
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6.
专项附加扣表格填写帮助文档
组织人事处 计划财务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