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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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次学习

来源:   日期:2024-05-22 15:10:37  点击:  属于:新闻动态

为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修养,规范党员思想和言行,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党员在第一教学楼323教室进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第四次集中学习。

    此次集中学习由殷红梅老师、于金伟老师、高丽老师进行领学,大家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的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四十九条至第七十六条)、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七十七条至第九十三条)、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九十四条至第一百二十一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了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的处分措施,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一旦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要及时立案查处,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通过集中学习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这三个方面的规定,党员们对党的纪律要求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随后,全体党员教师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近期学习的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表示,通过学习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应时刻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镜子,对照查摆问题,防微杜渐。

最后,教工党支部书记总结发言,她强调全体党员要将每一条纪律都学深悟透,切实提高自身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始终用《条例》来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规范自己、衡量自己思政教师要谨言慎行,在教学和日常工作中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进行的再部署、再动员。它对全体党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党员、好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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