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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院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合作处   日期:2018-12-14 00:00:00  点击:  属于:教学科研
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院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在开始办理。为做好此次结题工作,请各部门积极督促本部门到期项目的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5年、2016年立项尚未结题的院级科研项目。
  二、结题要求
  1.以研究报告形式+公开发表论文1篇结题的,报告字数须不低于3万字,须由两名以上非本院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鉴定意见书各一份,并附专家资历证明相关材料。
  2.以系列论文形式结题的,要求至少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或两篇省级期刊论文;所发表的论文必须注明作者为本学院教职工;并注明“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资助”字样。
  3.以著作、教材形式结题的,须严格符合课题研究主题;著作、教材的第一作者必须为课题组成员;且标注“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资助出版”字样。
  三、结题材料制作要求
  申报者提交结题材料,并按照以下顺序胶装装订成册。
  1.封面
  2.结题材料目录
  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4.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
  5.原项目申请评审书
  6.经费使用情况
  7.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结题的,复印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以研究报告结题的,提交研究报告正文,复印专家鉴定意见书及专家资历证明材料,并提交专家鉴定意见书原件一式一份;以著作、教材形式结题的,复印著作、教材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并提交出版作品一式三份)。
  请申报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于2018年12月26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结题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科研处118室,同时发送电子版结题材料和《结题汇总表》至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和文档名称统一为:姓名+院级科研项目结题)。
  注:申报的电子材料和纸质版材料必须严格一致。
  联 系 人:田老师    65730887    hnjmkyc@126.com
 
  附件: 结项相关材料

 
科研处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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