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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合作处
日期:
2018-12-14 00:00:00
点击:
属于:
教学科研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三、结题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者需登陆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124.225.62.14)的结题申报平台提交相关材料,网报截止时间2019年3月5日。
(二)帐号
账号和密码为项目申报时的账号和密码,也可通过科研处获取。
(三)上传材料及要求
1.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改/科研项目终结报告书;
上传文档时请注意,系统中显示的“上传申报评审书”实际上指的是上传“终结报告书”,而申请评审书只能作为附件进行上传。
2.科研项目变更登记表(无变更的不需要提供);
3.中期检查报告书;
4.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盖有省教育厅公章);
5.原项目《申请评审书》;
7.项目成果主件和必要的附件(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研究成果中的论文请扫描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进行上传,专著请扫描封面、目录及标注页即可,专利、获奖等成果扫描后,并放入Word文档中再上传;
8.科研项目结题必要的其它材料。
(四)提交纸质材料
1.材料装订顺序:
(1)封面;
(2)结题材料目录;
(3)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改/科研项目终结报告书;
(4)科研项目变更登记表(无变更的不需要提供);
(5)中期检查报告书;
(6)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
(7)原项目《申请评审书》;
(8)项目成果主件和必要的附件(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
(9)科研项目结题必要的其它材料。
2.论文请复印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并与结题材料一起装订,著作、教材或其它材料请提供3本(册、件),数据库光盘请提供3张,并且粘贴在结题材料的后面
3.请申报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于2019年3月8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118室,逾期不候。
注: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版材料必须严格一致。
联系人:田老师 0898-65730887
附件:
结题申报相关材料
科研处
2018年12月14日
上一:
关于开展2018年院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下一:
关于报送海南自由贸易区(港)专题讲座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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